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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 组织部 添加时间: 2007年4月30日

各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它对于保证党员的正常流动、加强党费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党总支一定认真按照下面规定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原则
    根据大连市委有关规定,毕业生在离校时应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毕业生离校前,请务必与所去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地址,并告知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
    1、已经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2、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如果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此。
    3、对因某些原因一时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工作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或在我校读研究生的党员,不用开组织关系介绍信,但要求填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中相关信息,且在备注栏说明。
    5、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组织关系接收地址(介绍信台头)的说明
    1、在大连市内:去往大连市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请详细问清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部门。如:所去单位为IBM大连分公司,组织关系转入至:大连高新园区党委。
    2、大连市以外: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与大连市委组织部相对应的组织部门,如:所去单位:辽宁大学,组织关系转入:沈阳市委组织部。但对于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等地的学生要特别注意,因为这些地区的组织部门比较复杂,请一定详细询问清楚。
    3、办理辽宁省人才代理的同学,组织关系转至:辽宁省直机关工委;办理大连市人才代理的同学,组织关系转至:大连市直机关党工委;办理大连市西岗区人才代理的同学,组织关系转至:西岗区委组织部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求
    1、请各党总支于6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章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qyzzb@dlili.edu.cn ,联系电话:86323779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地点:党委组织部(A座836房间)  办理时间:6月21-22日。
    2、请各党总支派专人统一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各党总支应认真做好党员材料的归档工作,入党材料与个人档案应放在一起,在装档过程中,要防止装错或丢失现象。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由党员自己携带,注意保管,一旦发生丢失,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向所在学院党组织说明,写出书面报告。由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报党委组织部,经批准后予以补办。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院系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
5、如毕业生在离校后发现介绍信出错需要更换,请与所在学院联系后,在有效期内携介绍信原件办理更换手续。
6、2007年大连市全面更换了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各总支负责此事的老师一定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特别注意填写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