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的成员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凡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对于一般民主党派成员要求入党,如果符合入党条件,可以吸收其入党,但要得到其所在民主党派的同意,按照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办理;对在民主党派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对于县以上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领导成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以及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人中符合党员条件,本人坚持要求入党的,一般应劝其留在党外。所在单位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其谈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充分肯定其入党愿望,说明继续留在党外是党的事业的需要,同样能为党工作。特殊情况下,在吸收上述对象的个别人入党时,应由同级党委审议后,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的意见,然后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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